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更好地支持城鄉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吉林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則,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形勢變化及城市政府調控要求,對長春市、吉林市、延邊州、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遼源市、松原市、白山市共9個城市的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作出以下調整: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