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解決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管理難題,磐石市人民檢察院控申檢察部門積極主動作為,與市教育局達成深度合作意向,共同簽訂司法救助金資金監督管理協議,以制度創新為抓手,全力推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邁向高質量發展新臺階,為困境中的未成年人撐起一片法治晴空。 針對2名未成年人家庭特殊情況,經多次商議,檢察機關與教育局、臨時監護人簽訂司法救助金三方監管協議,并構建起小學至高中全學段“階梯式”資金監管體系,形成了“檢察院+教育局+臨時監護人”“定期監管+隨時回訪”的復合監管模式,為司法救助金擰上“緊箍咒”,確保司法救助金在全流程監管下合理、規范、有效使用。 協議會簽后對未成年人的幫扶沒有“止步”。檢教兩家共同對未成年人開展了“全包圍”式幫扶:學校為2名學生減免了住校早晚餐、校車、課服費用;協調為1名學生辦理最低社會保障待遇;學校成立專項幫扶小組,為兩名學生開展心理關懷與課業輔導;發動身邊的人為1名學生進行慈善捐款,凝聚社會各方力量構建起“物質保障+成長關懷”的立體化幫扶體系。 初審:張立蘊 復審:韓鐵英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