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進司法作風,規范法院在審判執行活動中主動接受案件當事人的監督,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積極推行廉政監督卡制度,立案時,法院工作人員在向當事人送達文書的同時,一并隨案附上《江源林區基層法院廉政監督卡》。 廉政監督卡上標明了案號、案由、當事人基本情況、被監督人、監督意見的反饋方式,詳細列出了18條主要監督事項,案件當事人可對承辦法官在辦案過程中是否違反相關規定進行監督,也可對法官辦案的整個過程提出監督意見和建議,并注明了舉報受理電話,方便當事人投訴。監督卡以“隨案走”的方式,監督從立案、審理到執行的各個環節,以一案一表的方法,確保當事人對案件審理、執行的意見建議及時反饋到院紀檢監察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在接到當事人舉報后,將根據線索進行調查,對反映屬實的違紀違法問題,一旦查實,嚴肅處理。 一張廉政監督卡,體現了江源林區基層法院主動接受當事人監督的擔當與自信,也彰顯了為民司法的使命與信念。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推行廉政監督卡制度以來,主動接受監督,暢通群眾監督渠道,為規范法官辦案筑起廉潔防線,在確保公正司法的同時,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強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 初審:郭小宇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